小说简介
小说舔个丧尸当男友讲述了:丁恪才二十几岁,人生却过的格外艰难。前几年丁恪18岁,孤身一人,揣着仅剩的三百元,逃离了想要抓他回去做苦力的那个家。在大城市立下足的丁恪有了一段爱情,男友徐与江是个gay,却没想到三年的付出换来了徐与江的劈腿。可是,突然有一天醒来末世就意外降临了,而且自己还身负异能。
舔个丧尸当男友小说阅读
丁恪车开的潇洒,可刚拐出徐与江的视线盲区,就泄了气了。
他讷讷的回头,刚后视镜里看的清楚,徐与江看了他几秒,就毫不留恋的转身回去了。
丁恪难过的想哭,他是真喜欢徐与江,可以说除了是男的这一条,徐与江几乎完美契合了他想象中的与之共度一生之人的所有条件。
他并没有看起来那么硬气,其实刚那个骚包男说的对,一直以来他都知道自己和徐与江门不当户不对。
家境这块儿,他天然矮了徐与江一截,认识的人知道他追徐与江的第一反应都是自己看上人家的家境了。
甚至就连他自己,也曾一度萎靡,觉得这样的自己根本给不了徐与江幸福无忧的未来。
可是,没有人知道,徐与江曾温柔的握着他的手,说:“丁哥,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幸福感从来不是在别人的嘴里说出来的。”
那时候,以及之后的每次自己动摇,他都会回想当初徐与江望着自己时的坚定与肯定。
“现在想想,真踏马可笑!”丁恪趴在方向盘上,眼眶酸的发红,“真要喜欢你,早八百年就在一起了。”
是啊,这么浅显的道理,偏偏当局者迷,旁观者也没有哪个给他当头一榔头,让他清醒清醒。
“叮咚”手机不合时宜的发出一声响,是volg的特别提醒。
丁恪点开手机,脸色骤然变得格外难看。
特别提醒不是徐与江发的,而是他们的共同朋友方迟。
【恭喜邵大公子抱得美人归,在下先祝二位百年好合哈!二位稍后,哥几个十分钟内到达战场!】
【ps:这次终于甩掉某先不长眼的黑皮狗了,某人也该认清自己的地位了吧!】
说起来方迟并不算他的朋友,因为他是徐与江的发小,徐与江的很多朋友他都认识,但却不出意外的,没有一个对他有好感的。
连发的两条说说,一条比一条扎心。
第一条说说下面还配了邵阳与徐与江家人的合照,看起来其乐融融,俨然一家四口的模样。
第二条说说下面也配了图片,是上次圣诞节时他捧着一捧手工娃娃捧花像徐与江表白的照片。
全文没提他一个字,却侮辱性极强的附上了自己略微扭曲的照片。
丁恪都不用打开评论,就知道里面肯定是一水儿的骂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之类的话。
他有些手抖的打开微信,找徐与江,想看看徐与江的这张照片是什么时候发出来的,却猛然被手机屏幕上那【对方不是你的好友……】几个字震在了原地。
他呼吸起伏,坐直了身子,退出微信,又在拨号键输入那个倒背如流的号码。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反复几次,丁恪终于确认了一件事——他被拉黑了!
丁恪的心猛的沉到了谷底。
他以为,徐与江即便真的和那个骚包男确定了关系,他们最多也就是别扭的做个普通朋友,没曾想,徐与江这么快刀斩乱麻,直接把他打入了黑名单。
这是,老死不相往来的节奏啊?
丁恪很难受,难受的几天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最后还是没逃过失恋的设定,苦逼的一个人去酒吧买醉。
他没去常和徐与江他们一行人去的王朝,自己溜达的找了个看起来比较安静的清吧,一个人坐在吧台苦哈哈的灌酒。
手机铃声又响了起来,他看了看,脸色顿时更加难看。
直到铃声结束他也没有接。
是他那个便宜老子的电话,每次他老子打来都没什么好事儿。
他今天难受的紧,不想在这种时候雪上加霜。
可那铃声就跟有病似的,响了一遍又一遍,烦不胜烦的丁恪索性关了手机。
世界终于清净下来,当他正要再灌酒的时候,酒杯猛的被一只大手给盖住了。
大手其实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那种大,只是这人骨骼偏大,手指修长,青筋暴起看起来格外粗犷。
丁恪的视线晃了晃,瞳孔里渐渐影射出一个样貌英气十足的男子。
男子应该是少数民族或者带点混血,五官深邃,眼珠有点幽绿,长而密的睫毛微垂着,敛着让人看不清的光彩。
“你喝多了。”
他递过来一颗糖,酒吧提供的那种免费糖果,五彩缤纷的,酸酸甜甜的,不难吃,丁恪道了谢,感觉郁结的心情被这糖果抚平不少,却见把自己跟前放的那颗拿走了。
丁恪脑子发懵,隐约觉得眼前的人有些眼熟,却一时半刻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啊,”丁恪想大概是个好心人,“是有点多了,不喝了,帅哥,结账吧!”
服务员拿过来账单,丁恪迷糊的看不清,直接打开付款码,“扫吧!”
付了钱,丁恪晃晃悠悠的往外走,安静的酒吧不知道怎么突然爆发出一声很大的尖叫声。
丁恪脚步一顿,刚要扭头去看发生了什么,就听见身后有人爆了个粗口,然后他整个人被一股很大的力气揽着往门外走。
“哎?谁啊?怎么……再推人老子动手了啊!”
说实话,打从丁恪这一身腱子肉练出来后,还没有那个不长眼的敢这么推搡他。
他本来就心中憋闷,被人推的顿时火气冲天,反手扭过精准捞着人胳膊就是个过肩摔。
“嘭!”的一声巨响!
伴随着几声此起彼伏的尖叫,丁恪猛然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
“呦,谁啊这是?”
丁恪猛的抬头,看到了路边自己惦念了好几天并为之萎靡不振买醉的人以及他的跟班和朋友们。
方迟依旧最先找茬:“这不是我们的丁恪型男么?怎么?与江有男朋友了你还不死心,折腾徐刻想讨好与江?”
徐刻?丁恪的大脑宕机了几秒,猛的想起了徐刻是谁。
徐刻从容的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满身的灰,面不改色的望向丁恪,“还走不走?”
丁恪灰溜溜的想走,任谁前脚被人抛弃,后脚就被甩自己的人看到自己萎靡不振的买醉都想立刻土遁逃走。
但他一点都不想跟徐刻走!
“他怎么舍得走呢?”说话的是焦瞿,也是徐与江的朋友,“与江在这儿,他估计脚都生根了吧!”
焦瞿和方迟是徐与江的朋友最看不上他的两个,每次见了他不刺挠两句都难受的慌。
这么多年,丁恪早习惯了,像是没听见似的,扯出一个不算好看的笑脸,摆了摆手,“你们玩吧,我回了!”
“丁哥,你还好吗?”徐与江突然出声,“要不要我帮你叫个代驾?”
丁恪正要回绝,突然听到方迟那个贱兮兮的声音道:“与江你可别了吧,好不容易断干净了,万一他在死皮赖脸的黏上来,烦死了!”
大庭广众之下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人落脸,就算是个菩萨也有三分火气了。
丁恪突然回转身子,明明依旧脚步晃荡,但那双黑黢黢的眼睛死死盯着方迟。
“方迟,我喜欢徐与江的时候,你还能算是个我的朋友,但我们现在也没可能了,你是不是该有点自觉?”
方迟被丁恪突如其来的气势震慑,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但他也不是轻易认怂的性格,还是梗着脖子问:“什么自觉?”
丁恪冷眉冷眼,气势前所未有的强大:“再嘴贱,我不惯着你的自觉!”
“你他妈……”方迟脸色怒红,扑着就要上来揍人,被焦瞿一把拦住。
“方迟,别冲动!你打不过他!”
丁恪最终还是顺利回了家的,只不过第二天早晨短暂的醒来几分钟时间里,他却怎么都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睡着的。
喝大是真喝大了,难受也是真的难受,醒来不到五分钟,丁恪就又睡着了。
大概是前几天失眠的原因,丁恪这一觉直接睡到了第三天下午。
醒来的时候,丁恪整个人浑浑噩噩的,就像被人抽魂了一样,全身上下感觉像被人用棍子招呼了一遍似的。
他拖沓着身子下地,迷糊间听见什么东西窸窸窣窣的声音,回头看了看,没什么东西啊。
“这顿酒真他妈喝大发了!”
走进客厅,他径直朝厨房走去,喉咙干的像着火一样,他急需要水分滋润滋润。
“卧槽!什么鬼?”
丁恪突然大叫起来,整个人吓得从后摔下去,但摔倒地上轻飘飘软绵绵的,一点声响都没有。
厨房门旁边的立式镜子里映射着一团瘫软在地的棉被,扭曲的挣扎着。
“啊啊啊啊啊!”
丁恪鬼叫着往起爬,那镜子里的被子也以一种反科学超人类认知的姿势站了起来。
“啊啊啊啊啊,鬼啊!”
丁恪冒烟的嗓子劈着岔叫的万分惊悚。
他几乎是连滚带爬冲回了卧室,“嘭”的一声摔上了门。
“怎么……怎么回事?被子……被子成精了?”
丁恪欲哭无泪,说好的建国以后不许成精呢?
他胡乱的抹了把脸,睁眼时的动作骤然僵住。
他的……手呢?
入眼所及两个九十度直角的被角平摊在自己面前,丁恪如遭雷击。
整整一个小时之后,丁恪才从惊惶中勉强镇定下来。
看着镜子中那四四方方站立的被子,丁恪再也绷不住了,抄起一旁的台灯扔了过去。
“哗啦”一声,镜面碎裂成四分五裂。
“这他妈怎么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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