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简介
《重生下乡:我才不当冤大头!》主角是秦烈云。上一世,秦烈云被亲娘和大哥合伙算计,不仅失去了好不容易争取到的工作机会,还背上了供养私生子的骂名。他勤勤恳恳为家人付出了一辈子,却在临终前被那个"感恩戴德"的儿子亲手拔掉了氧气管...或许是上天可怜这个善良忠厚的人,让他得以重回到70年代的那个清晨。这一次,秦烈云说什么也不愿再做那个任人欺凌的傻子。他要重新来过,不仅要为自己而活,更要证明给那些对不起他的人看:人生在世,靠天靠地都不如靠自己!
重生下乡:我才不当冤大头!小说阅读
秦烈云他都服了,这货真是癞蛤蟆趴脚面,不咬人膈应人啊。
得,不拿就不拿吧,他扭头装作回屋,借着空间的遮掩,从里面掏出一把短刀。
“王解放!咱俩走!”
“好嘞,云哥。”
王解放屁颠屁颠地跟了上去,等秦烈云的身影消失在眼前之后,葛抗美冷哼一声,狗腿子贾大林连忙跪舔式说道:“葛哥,你放心好了,就这俩蠢蛋,上了山也是白搭!”
见葛抗美没说话,贾大林又贱嗖嗖地说道:“就这俩货,别说打猎了,他们不把自己搁山上都是好的了。”
闻言,葛抗美看了一眼贾大林,有些不解地问道:“你这话怎么说?”
贾大林嘿嘿一笑:“葛哥忙着管理知青点,估摸着都没时间跟人聊天,不知道这个,很正常。
就算大队这里最近招了野兽,看着那脚印,像是野猪群下山了。”
“啥?”葛抗美悚然一惊:“野猪下山了?”
“昂,下山了。”
野猪跟家猪完全是两个概念,家猪性情温顺,而野猪就不一样了,獠牙外翻,皮糙肉厚的,领地意识非常强,别说招惹它了,就是无意间被野猪嗅到了你的味道,它也会瞬间发狂,冲过来狠狠干你!
运气好了,捡回来一条命。
运气不好了,连个全尸都落不下,獠牙一挑,直接开裂!
葛抗美幸灾乐祸地道:“啊!哈哈哈哈,这野猪可不是好玩的啊,搞不好吗,咱们的秦知青今天下乡,明天就得回家了。
这要是回去了,十里八乡的还不得羡慕死啊。”
“咱们这秦知青可真是好运气啊。”
两人对视一眼,笑得贼搜搜的,看起来甚是猥琐。
“不是。”李和平见他们越说越过分,忍不住开口:“你们的嘴是吃了大粪吗?说话怎么这么难听!”
葛抗美他可不觉得自己说话难听,甚至还觉得自己很善良了。
都没开口直接诅咒秦烈云死在山上就算好的了。
“再说了,山上的野物,是那么好打到的吗?我们下乡都这么长时间了,也没尝到过多少野味,就他秦烈云能耐,下乡第一天上山就能打到猎物了?”
“可不是嘛,还是年轻呐,真把自己当盘菜了?”
“哈哈哈,别到时候空手下山了,那就有热闹看了。”
幸灾乐祸的声音此起彼伏,新知青虽然生气,但心里也存了些许忧虑,万一秦烈云要是真的没有打到猎物回来,那该怎么办?
顿时,新知青原本的热情就没多少了,各个面面相觑的,一句话也不吭了。
见葛抗美越发嚣张跋扈,自己这边士气衰落,李和平也愤怒地道:“那咱们就等着瞧吧!到时候,秦烈云要是真的带猎物回来了?你又怎么说?”
“还能怎么说啊?”葛抗美贱嗖嗖的:“当然就算他秦烈云牛逼呗!”
说罢,葛抗美看着新知青们凝聚的士气散了,自觉是出了一口恶气,转头带着两个狗腿子大摇大摆地走了。
李和平心中憋着火道:“大家伙别搭理他,咱们继续做咱们的。”
“就是。”刘玉兰也发声支援:“说一千道一万,那都是他们故意不盼着咱们好,咱们先干,万一秦知青带下来了猎物,咱们还没准备好柴火什么的,那可就尴尬了。”
她大声鼓舞着,想要振奋士气,可惜,效果不是很好。
吴雪梅不善言辞,见此,也是目光坚定的道:“就是!大家加油啊!”
可是更多的新知青,则是打了退堂鼓。
有人小声地道:“要不,要不咱们还是散了吧。”
“就是,咱们一开始就不应该得罪葛抗美的,他们是老知青,下乡的时间比咱们长,你说说,无缘无故地得罪人家干啥啊!”
“就是啊,住不下那是他们男知青的事情,跟我们女知青有什么关系啊?”
“好了,现在就是把肠子悔青了也没用啊。”
“哎,要是有后悔药吃就好了!”
“那......那个我下乡的时候还带了些腊肠,要不,拿过去给葛知青道歉?”
此刻知青点新知青中间乱哄哄的,而秦烈云还不知道知青点已经乱成一锅粥了。
他正带着王解放赶路呢,王解放口号喊得很是嘹亮,可是等到真正上山的时候,直接就萎靡了。
“云,云哥,你、你等等我啊,我要累死了。”
看着前面健步如飞的秦烈云,王解放都纳闷死了,同样都是在火车上晃荡了三天,怎么他还这么大的精力啊。
秦烈云看着萎靡的王解放,也是很无语的说道:“要不你在这等着我?”
王解放实在是走不动了,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道:“你、你等我歇会。”
“算了吧,你还是在这歇会,然后晃悠晃悠捡点柴火吧。”
秦烈云四处张望了一下又嘱咐道:“小心点蛇虫,扒拉草的时候记得先用棍子探一探,我去那边看看,半个小时后,我回来找你。”
“嗯,那、那也行。”
让王解放在原地休息后,秦烈云直接将自己的速度提到了极限,走着走着就来到了人迹罕至的地方。
这里很偏,耳边传来的都是清脆的鸟叫声,各种虫子的嗡嗡声。
秦烈云深吸一口气,他只觉得自己浑身的毛孔都舒展开了。
作为一个在山林中游荡了近乎十年的老猎人,秦烈云觉得,今天搞一个开门红,应该问题不大。
忽然,草丛一动,眼尖的秦烈云发现那草丛边缘有一撮白色的毛球,目测应该是野兔。
他有些感慨,野兔基本上都是灰不溜秋的,这种颜色更便于隐藏踪迹,怎么这只兔子是白色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基因突变了,还是它母亲偷摸跟着家兔鬼混了。
反正不是什么正道兔子。
管他呢,秦烈云也不含糊,直接掏出刀子,奋力甩了过去。
“唰!”草丛里传出被刀子穿透的声音,秦烈云走过去一看,嘿!准头是一点也不带生疏的。
兔子直接被一刀毙命,捡起来兔子,拔出血淋淋的刀子,将野兔直接扔进了空间里,秦烈云又转头搜寻着其他猎物、
新知青人不少,要是想人人都吃饱的话,最起码也得六七只兔子。
不过大队长说要送点青菜来,他估摸着,菜加兔子,四只应该足够了。
初来乍到的,还是要低调点,先看看朝阳大队的风气再说其他的。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秦烈云用刀子插了五只兔子,三只野鸡,顺手还掏了个野鸡窝,收获十来枚野鸡蛋。
虽然收获不少,但秦烈云还是觉得不太满意,因为上辈子他打猎用的是枪,这辈子装备差得没法提。
就在秦烈云打算打道回府的时候,头顶突然传来一声啼叫。
秦烈云下意识抬头看去,发现一只鹰正在低空滑行,掠过他头顶的时候,带来了巨大的阴影。
鹰爪上还抓着一根扭成团的辣条,秦烈云看着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但又想起了蛇羹的美味,口水又开始疯狂分泌。
回去的路上,顺手又抓了只松鼠,在手里盘弄了一会就放了,这玩意没啥肉,抓着玩还可以,皮子虽然值钱,但是太费功夫。
也不知道是秦烈云的错觉还是什么,他发现自己的视力、和听觉都得到了加成。
甚至能轻而易举地看见十来米外大树上的纹路。
野鸡啄食吃的声音,他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就能确定野鸡出现的方位。
至于力气,那就更不用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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