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简介
小说《官府文书砸脸,我被迫当新郎》,主角名为沈玉城,林知念。故事讲述了沈玉城穿越到大夏朝,面临家徒四壁、生活困顿的窘境,正苦恼于如何生存并寻找失散的父亲时,里正却带着一位女子闯入家中,并递交了婚契和户籍文书。原来,前身是村里不受欢迎的游荡之人,竟被卷入朝廷为补足男丁缺口的政策,通过娶妻来免除赋税。看似是意外的福祉,实则像烫手山芋般充满未知。看着冻得通红的女子,沈玉城面对婚契陷入两难:这位新娘,是救命稻草,还是未来麻烦的开端?他将如何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幸福”?
官府文书砸脸,我被迫当新郎小说阅读
“你去把肉炖了,多炖点,我饿了。我先去冲澡。”
“确定是去冲澡?不是去杀人?”
“快去吧。”
……
沈家。
沈玉城拎了肉进了灶房,林知念在灶台前来来回回的忙碌着,动作看起来有些笨拙,可眼神却非常认真。
这是她第一次给沈玉城做饭,可不能搞砸了。
沈玉城到了灶台旁边,把肉放下,将林知念的手抓起。
“行了,我来吧。你这纤纤玉指,干这些糙活儿,多受罪啊。”沈玉城柔声道。
“夫君,我可以的。”林知念有些不好意思。
“你去外面帮我收拾东西,我来做饭。”沈玉城淡淡一笑。
“那好吧。”
……
上次沈玉城买的油盐酱,林知念还没用完。
正好,今晚能做上一顿像样的晚餐了。
沈玉城把排骨洗了,剁成小块,上锅开炖。
割下来一块肉,切成肉丝。
野猪并非后世的大白猪,身上不是五花就是肥膘。就连最值钱的板油,都只能碰运气才能有。
野猪肉基本上都是精瘦肉,要么久炖,把肉炖烂了。
要生炒的话,非常考验火候和功底。
沈玉城切好了野猪肉后,又剁了一只兔子。
等排骨汤炖好,又把肉丝和兔子炒了。
三盘菜端上了桌,香喷喷的,林知念和沈玉城的馋虫都被勾了出来。
这九天沈玉城吃的都是干粮,嘴里早就淡出个鸟了。
要是前世,这些没什么调料的菜摆在沈玉城面前,他也不大有胃口。
可是现在,哪怕是酱油炒出来的野猪肉和兔子肉,看着也是色香味俱全。
这是林知念进家门以来,桌子上第一次有了三道菜,而且都是肉。
“好香呀~夫君这手艺,莫非是厨仙转世?”林知念忍不住夸赞道。
“娘子跟了我,算是有口福咯。”沈玉城哈哈一笑,一边准备狗食。
大块大块的生肉,混着狗粮拌在一起。
把盆放在地上,简单训了一下,沈玉城拍了拍雷霆粗壮的脖子,便让它自己吃。
等林知念盛好了饭,她又给沈玉城倒上了一大碗酒,然后又给自己倒上一小口。
沈玉城的心思,慢慢摒弃了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逐渐回到了现实。
他重新打量了一下林知念,虽然林知念这些日子过的非常节省。
可是她刚来时脸上的菜色已经不见了,依旧消瘦的脸颊,白白净净的,好不迷人。
林知念感受到了沈玉城的目光,立马娇羞低头。
林知念小声问道:“夫君盯着妾做什么?”
沈玉城哈哈一笑:“为夫一定把你养的白白胖胖的。”
林知念给沈玉城夹了一筷子猪肉,又舀了一大勺排骨。
然后夹起一小块猪肉,尝了一口。
野猪肉炒的非常嫩,肉香味十足,再加上酱油的浓香味,极好吃。
这独特的口感,着实惊艳到了林知念。
她从小到大,不知道吃了多少山珍海味。可她怎么也想不到,用如此简单的调味料炒出来的肉丝,能这么好吃。
林知念两眼放光,望着沈玉城的眼神,愈发的崇拜了。
“也太好吃了吧!夫君你这手艺,比起宫里的御厨都不差!”林知念忍不住夸赞道。
沈玉城得意一笑:“你刚说我是厨仙,怎么突然降级了?御厨算什么?给我足够的材料,我能做一桌满汉全席。”
“满汉全席是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吃饭,你也多吃点肉。”
两人相互给对方夹菜。
一口肉一口米饭,再加上一口烧酒,简直不要太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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