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未婚夫的白月光当着我的面,用他的手机刷了十万块买包时,全桌人都等着看我的反应。她得意地宣称"他的钱就是我的钱",而我平静地取出录音笔和电脑,开始分析这笔消费的法律性质。听着我条理清晰地指出这已构成刑事立案标准,未婚夫慌忙辩解这只是玩笑。但在我这里,从不存在玩笑,只有需要处理的坏账。既然他们选择践踏我的底线,那就让法律来教教他们,什么叫做分寸。
2025-12-30 14:15更新
手机震动,银行短信跳出:消费人民币100,000.00元。我放下筷子,看向了身边的未婚妻。未婚妻没看我,她正低头给旁边她的干弟弟剥虾。她干弟弟手里拿着她的手机,屏幕亮着,显示着奢侈品官网的支付成功页面。他把手机拿在手里转了一圈,冲我晃了晃。“姐夫,我看中这个表很久了,姐说你平时太节俭,不懂时尚,让我帮她花点钱,撑撑场面。”在场的人都等在我发火,我嘴角撇了撇,拿出了录音笔和笔记本电脑。对他干弟弟说:“你干姐姐的卡绑定的是公司的账户。”“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我笑了笑,转头对未婚妻说:“你是公司法人,我是首席风控官。你现在的行为,属于授权非公司人员挪用公款进行个人高消费。”两人各有各的罪名,这下可以欢欢喜喜一起进去吃牢饭了。
2025-12-30 14:00更新